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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網訊第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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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建‧築‧網‧訊> AI-NEWS ONLINE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建‧築‧網‧訊> AIROC WEB NEWS

2000年2月29日 【89年第1號】  《 總號:第037號 》


──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http://www.airoc.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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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各界委刊轉發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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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歡迎各界委刊轉發訊息(酌收工本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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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網‧訊> 2000年2月29日 【89年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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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37-N01 ◇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員通訊】

* 89年1月15日(89)中建學字第016號函

受文者:全體會員

主 旨:

本會預定於 89年4月16日(星期日)假中國工商專科學校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召開本會第十五屆第一次

會員大會及舉行第十二屆建築研究成果發表會,隨函檢送會員

大會空白提案單、理監事候選人登記表,敬請依說明二、三

辦理,屆時並請撥冗出席參加。

說 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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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年1月15日(89)中建學字第017號函

受文者:全體個人會員

主 旨:敬請繳納八十九年度常年會費,請查照。

說 明:

一、轉眼又已是民國八十九年度來臨,首先要謝謝您多年來對

本會的支持與愛護,並祝您新春萬事如意。

二、新年到來,本會依例又要請 貴會員繳交會費了,今年

本會預定4月16日召開第十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請於

3月30日以前繳納八十九年度常年會費,依據本會章程

第29條常年會費金額如下:

正會員:1,500元、仲會員:900元、學生會員:450元。

檢送本會繳費方式,如附件一

三、已繳納永久常年會費之正會員,信封上之名條有

「正(永)字」,即免再繳納常年會費。

四、若您是正會員您也可依本會章程規定一次繳納15,000元,

即可永久免納常年會費,省時方便,敬請多加利用。

五、失去連絡或欠繳八十八年度常年會費會員名單如附件二,

敬請於3月30日前一併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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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年1月15日(89)中建學字第018號函

受文者:全體會員

主 旨:

本會八十九年「建築學報」之出版、印刷等事宜,決議由田園

城市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承辦,本會會員可逕向該公司

訂閱,請查照。

說 明:

一、本會88年5月29日 第十四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

第九案,通過會員需要建築學報者採取收費方式,加收

七百元。經徵詢全體會員,回函的會員中大多數表示反對。

二、本會88年10月2日 第十四屆第十三次理監事聯席會

第七案,通過為解決學報經費來源並擴大學報之流通,

建議尋找合適的出版和銷售單位,以從事學報編輯、

印刷、出版及銷售等事宜並公開徵求廠商。

三、本會88年12月18日 第十四屆第十四次理監事聯席會

第七案,通過由田園城市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承辦本會

89年「建築學報」之各項委託事項,如下:

(1)負責編輯與印刷等工作,費用由其負擔。

(2)負責行銷等工作,費用由其負擔。

(3)承續學報已訂購戶(約30戶左右)之後續權益至合約

終止為止。

(4)贈與本會每期刊物250冊,再以捐贈方式每期贊助

學會3.5萬元。

(5)負責給予每期之論文作者2本刊物及抽印本20份。

(6)每期印刷數量為3000本,每本定價為180元。

(7)89年內所欲出版之建築學報,即32-35期

(自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止)

進行合作事項。

四、本會會員若需要「建築學報」者,請逕向田園城市文化

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訂閱。電話:(02)2365-3502;

傳真:(02)2368-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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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年1月15日(89)中建學字第019號函

受文者:全體會員

主 旨:

檢附會員更正資料表,敬請於2月25日以前寄回或傳回

本會,敬請查照。

說 明:本會為重新整理會員資料,請會員撥冗填寫會員

資料表(如下附)。

‧‧‧‧‧‧‧‧‧‧‧‧‧‧‧‧‧‧‧‧‧‧‧‧‧‧‧‧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員資料更正表】

會員號碼: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生地: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號: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遞區號:______

□電話:(H)______________ □電話:(O)_______________

傳真:(H)______________ 傳真:(O)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單位: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

備 註:

一、會員號碼,請參閱信封上之名條。

二、會員名冊之刊登內容為:會員號碼、姓名、通訊地址、

電話、服務單位/職稱。

【如有不同意本會於會員名冊刊載之項目,請於□內打X】

三、敬請於2月25日以前傳回或寄回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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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年1月15日(89)中建學字第020號函

受文者:全體會員

主 旨:茲公布依本會章程規定辦理停權會員之名單

說 明:

一、按本會88年12月18日第十四屆第十四次理監事會決議

辦理。

二、辦理停權之背景說明:

本會近年來會員人數增加至近二千人,然失連及未納會費

之人數眾,影響會務運作頗劇,且本會近年來因財務拮拒,

實無法負荷長期寄送相關資料給未繳費會員之費用。且為

使會藉管理落實本會章程之規定,以符會務「章程化、

制度化、電腦化、公平化」之政策,故忍痛辦理失連及

積欠會費會員之停權。

三、辦理停權之經過說明:

1.本會每年均多次催收會費。八十八年度共催繳會費五次,

第一次:一月十九日、第二次:五月十八日、第三次:

九月三日,第四次:十一月三日、第五次:十二月三日。

並曾多次以電話及書面通知辦理會籍資料校正,確認會員

連絡資料。經催繳及連絡仍有欠繳及無法連絡之會員,

故擬按章程辦理停權。

2.經理事會第十四屆第十四次理監事會第八案決議,對於

未繳納八十七、八十八年常年會費之會員,依照章程

第十四條第四項「本會會員未繳納會費或無法取得連絡

達兩年以上者,得經理事會之決議,停止其權利或註銷

其會籍。」並訂定相關之停權及復權之規定。

3.本次停權之會員名單如【附件】。

四、停權之規定:

1.以書面通知或公告。

2.暫停選舉、被選舉、刊物寄贈、會員優惠等權益。

3.仍保留其會籍,不再寄發會務通知。

五、復權之規定:未來若補繳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會費,或繳納

永久常年會費時。

惟仍希望停權會員本著愛護學會、參與學會的心情,再與學會

聯繫並繳納會費辦理復權。亦盼望所有會員能代為連繫失連會員

敦促其辦理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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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37-N02 ◇ 第12屆建築研究成果發表會

*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第十二屆論文發表會執行工作報告

第十二屆中華民國建築學會論文發表會,由中國工商專校建築科

協助執行,執行進度一切順利,並於88年11月20日,假中國工商

專科學校建築科懷恩樓順利召開論文審查會議。

審查共分八組邀請產官學界教授(總論組:何友鋒、陳錦賜、

宋立垚、沈永堂、周世璋。歷史與理論組:林會承、傅朝卿、

邱博舜、黃健敏、閻亞寧。建築計劃組:吳光庭、梁銘剛、

張偉斌、簡福釧。都市與敷地組:李永展、黃武達、陳覺惠、

楊裕富、溫琇玲、江冠勳。物理與環境組:賴榮平、江哲銘、

黃漢泉、鄭政利、陳紹興。工程與防災組:丁育群、張嘉祥、

黃 斌、李政憲、周智中、蔡得時。經濟與產業組:彭雲宏、

林慶元、游景新、洪君泰、詹添全、張學誠。電腦與應用組:

施乃中、施宣光、施弘晉。)擔任審查委員。

本次審查原則共有六大要項﹔一:每位第一作者不得超過

二篇論文。二:審查重點共分:a.選題是否明確適切。

b.研究是否具有創見。c.研究方法是否適切。d.論文格式

是否符合學術規範。e.表達方式是否通順。三:每篇論文

至少二位教授審查,倘結果不一致再以第三位教授評審為準。

四:審查通過後,將通知至少有一位作者需具備會員資格。

五:審查委員對本身具名之論文需迴避。六:不通過之論文

需填具原因。

本次投稿論文共通過篇數265篇(合併篇數4篇合併後為2篇)

各相關通知(通過及退稿)已於88年11月26日寄出,

並按預定計劃89年1月15日截稿收件,隨即進行回稿

確認、催稿及準備出版印刷等相關事宜。

本會並按原計劃,預定於八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假中國工商

專校建築科,舉辦中華民國建築學會第十二屆建築研究成

果發表會,希望會員與會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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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37-N03 ◇ 日本阪神大地震勘災訪問報告

* 出版訊息:日本阪神大地震勘災訪問報告(921大地震增訂本)

○本書介紹:http://network.airoc.org.tw/eq921/921book.htm

○訂購辦法:http://network.airoc.org.tw/eq921/921book1.htm

○增訂版序:http://network.airoc.org.tw/eq921/921book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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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37-N04 ◇ 日本建築學會古蹟修復學者專家來台

* 日本建築學會古蹟修復學者暨專家來台進行震災後古蹟

暨歷史性建築受害調查

◎來訪學者專家:

~~西澤英和/京都大學教授

~~足立裕司/神戶大學教授

~~村上裕道/兵庫縣教育委員會文化財專門官

~~大橋/東京大學

1月11日下午拜會內政部民政司司長,就震災後古蹟修復

課題進行意見交流:

(1)震災後古蹟修復之觀念與方針:

~毀損嚴重的古蹟是否復原;

~震災後古蹟修復是否應採用傳統工法。

(2)震災後古蹟修復之技術:

~土磚與磚構造之修復與耐震補強方式;

~斷層周圍木構造建築基礎之耐震方式;

~閩南瓦屋頂之耐震補強方式。

◎日本古蹟修復學者專家來台行程 (*協助及陪同人員)

§1/08 (六) 抵達‧乘車往台中‧共同視察與意見交流

參訪二級古蹟台中火車站、台中文昌廟。 (*邱博舜、王惠君)

§1/09 (日) 共同視察與意見交流‧乘車往台南

參訪一級古蹟鹿港龍山寺、二級古蹟霧峰林宅、三級古蹟藍田書院、

歷史性建築南投市農會、日治時期洋館建築、日治時期小學禮堂建築。

(*張嘉祥、徐明福、王惠君)

§1/10 (一) 拜會、參訪與意見交流‧搭機往台北

拜會文化資產中心(原台南州廳)林金悔主任;參訪新化歷史街屋。

(*徐明福、王惠君)

§1/11(二) 拜會、參訪與意見交流

拜會台北市文化局;參訪三級古蹟台北孔子廟、二級古蹟大龍峒

保安宮、二級古蹟台灣布政使司衙門、國定古蹟台灣總督府;

拜會內政部民政司紀俊臣司長。

(*林會承、薛琴、黃俊銘、米復國、王惠君)

§1/12(三) 參訪‧返日

參訪原台北州廳;搭機返日。

921集集大震網路專刊:http://network.airoc.org.tw/eq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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