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單位: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聯絡人員:江美慧(電話)02-2735-6603
歡迎室內裝修從業者踴躍報名參選,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一月十五日止,受理自行參加或由地方政府、相關公會及團體推薦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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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單位】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聯絡人員】江美慧(電話)02-2735-6603
【主題】 歡迎室內裝修從業者踴躍報名參選「第二屆建築物室內裝修作品金獎與優良室內裝修從業者評選活動」
【摘要】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一月十五日止,受理自行參加或由地方政府、相關公會及團體推薦參選。
【內容】 隨著國際化潮流趨勢,以及中國大陸和台灣已先後加入WTO,使得國內的室內裝修從業者與世界接軌成為時代的趨勢。 本公會接受內政部營建署委託辦理「第二屆建築物室內裝修作品金獎與優良室內裝修從業者評選活動」,為提昇國內建 築物室內裝修業之水準、加速產業升級;並表揚優良室內裝修從業者對國家社會之貢獻,藉此激勵室內裝修從業者榮譽與使命感。 本項評選活動分為兩組:室內裝修作品金獎與優良室內裝修從業者。(說明如下)
一、室內裝修作品金獎分為下列獎項(採自行報名):(一)居住空間室內裝修作品金獎;(二)商業空間(指辦公空間、商場、店舖等)室內裝修作品金獎;(三)公共空間(指複合空間、醫療空間、教育空間、展示空間等)室內裝修作品金獎;(四)綠空間(舊有閒置空間再生)室內裝修作品金獎。凡最近一年內領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或建築物使用執照者皆可報名。
二、優良室內裝修從業者分為下列獎項(採推薦報名):(一)規劃設計創意優良貢獻獎;(二)施工品質管控優良貢獻獎;(三)公共服務優良貢獻獎;(四)學術技術優良貢獻獎。
優良室內裝修從業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建築師公會、營造業公會、室內設計裝修公會、各大學院校建築、室內(空間)設計所(系)或建築、室內(空間)設計有關學術團體向本部推薦,前項機關或團體對每個獎項推薦之名額以不超過兩名為限。
本次評選活動,由內政部營建署組評選委員會,採兩階段作業進行。初選作業由評選委員會先就其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與書面審查作業,並選出入圍者。決選依初選入圍名單,按實際需要進行實地勘評後,決選出當選者。決選名額每一獎項以一名為原則。預定於九十四年四月底以前完成評選作業活動,公佈建築物室內裝修作品金獎與優良室內裝修從業者得獎名單。
內政部營建署針對本次活動將對室內裝修作品金獎得主與優良室內裝修從業者進行公開表揚,對於提升國內居住環境、空間品質與保障民眾住的安全,具有實質的助益與提升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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