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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臺北市都市設計景觀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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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時間:11月20日下午5:00前親送或寄達收件地點,逾時不候。
收件地點: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82號7樓之1,Tel:02-2777-3511)


相關單位訊息轉知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

 

第三屆臺北市都市設計景觀大獎徵選須知

一. 活動宣言
「都市設計」是一個整合生活環境與品質的設計觀念,因為「都市」是大家(市民)的,都市設計因此以「大家」為依歸,找尋其所代表的最大集體利益,而「都市設計審議」就是在執行市民大眾於生活環境品質提昇與改善上最大利益的機制所在。這項機制在臺北市實施已有二十餘年的歷史,在研究自1980以來的眾多審議案例經驗過程中,我們歸納出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的六大主要價值觀,分別為1.人性化 2.公共性 3.健康安全 4.生態資源保育 5.歷史及共同記憶保存 6.都市集體形貌。這六大價值觀相當程度反映臺北市近二十年來的在地特色需求,也因此,我們將以此為基本訴求,做為本年度(2004)臺北市都市設計景觀大獎的基本主題,也期盼藉對六大價值觀的實踐讓我們追尋更可居的臺北市。

二. 徵選案例類型
凡坐落於臺北市行政區域內,合法使用之基地,已完成工程驗收者,皆可接受推薦或主動報名。
A組
1. 社區、街區、參與營造空間:以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市府)每年推動之地改案為主
2. 開發單位主導之都市設計空間:透過市府都發局審議並已完工使用之優良案例。
3. 市府(公部門)主導之公共工程與都市空間:如橋樑(含一般橋樑、高架橋、人行天橋)、道路、公園綠地、停車場(含一般汽、機車及腳踏車)、後巷(防火巷)公園、校園庭園…等之優良案例。
4. 公私部門執行之古蹟保存與再利用:對都市發展有正面貢獻之公私部門執行之古蹟保存與再利用個案。
5. 公私部門執行之都市活動:對發生於都市內之各種活動、慶典、節慶與既存都市空間關係密切,藉由活動之策劃與發生,發掘出區域空間之使用潛力者。
B組
1. 優良都市空間元素:對都市空間形貌具正面鼓勵作用之空間元素,如雨庇、欄杆、候車亭…等。
2. 優良都市空間指標系統設計:具創意且具空間指示/標示之路牌、解說牌、垃圾桶、燈具(路燈)…等。


三. 評選標準
A組
1. 社區、街區參與營造空間,應著重民眾參與互動之過程、現地整體環境之品質、經營與管理及特色展現及未來發展之策略…等。
2. 開發單位主導之都市設計空間;若該案例為經都市設計審議程序完成之案例,應著重瞭解整體執行及後續使用成效;若該案為非經都市設計審議程序完成之案例,應著重於對都市設計六大價值觀意涵之認識,及對公共環境品質之貢獻。
3. 市府(公部門)主導之公共工程,著重對於整體都市環境品質之貢獻。
4. 公私部門執行之古蹟保存與再利用,著重其與都市發展之關係。
5. 公私部門執行之都市活動,具空間使用之創意,並與都市發展關係密切者。
B組
--  優良都市空間元素與優良都市空間指標系統設計,著重於市府與民眾間對於「都市設計」之觀點互動性,如空間(含工程)品質、形式美學、與民眾使用上之互動成效。


四. 獎項
A組
1. 臺北市都市設計景觀大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獎狀一楨、獎牌一座
2. 特別獎:若干名,獎狀一楨、獎牌一座
B組
--  優良都市空間元素與優良都市空間指標系統設計,經評審委員審查通過後,頒給獎狀。

五. 收件方式
1. 資料收件形式
(1) 推薦或報名參加A組空間案例徵選者,請填妥報名表格(如附表A),並請自行編輯整理A4尺寸之案例書面資料(可視需要置入A3尺寸大小之圖說,總頁數以20頁為限),一式10份,並繳交光碟資料1份(光碟內容除書面資料外,亦可補充相關有助於評審委員瞭解之資料)。案例書面資料其內容應包含:
■基地位置及環境特色描述,完工前後之基地照片,並視案例需提供完整之配置、平面、立面、剖面等基本圖面或活動過程紀錄。
■規劃/設計說明。
■自行評估說明本案例與都市設計之價值觀及都市環境品質之貢獻或成效。
■提案單位可自行加附整理任何有助於評審委員瞭解之資料,如報章雜誌刊登之新聞…等。
(2) 推薦或報名B組優良都市空間元素與優良都市空間指標系統設計者,請填妥報名表格(如附表B,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加頁),備齊案例之彩色照片(1-2張)。
(3) 報名表格請向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馮佳福先生索取(臺北市市府路1號9樓南區,Tel:02-2725-8279)或逕上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查詢。

2. 截止時間:11月20日下午5:00前親送或寄達收件地點,逾時不候。

3. 收件地點: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82號7樓之1,Tel:02-2777-3511)

※ 注意事項:
1.所有參選作品送件資料請自留備份,概不退還。
2.主辦單位基於本活動推廣宣傳之需求,得以逕行發表參選作品之圖文資料,不另致稿酬。
3.參選作品照片或影像不可經過影像加工處理。

 

※ 本徵選須知如有增刪修訂,不另行通知;請逕上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查詢。
※ 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詢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Tel:02-2777-3511)或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馮佳福(Tel:02-2725-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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