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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第五點、第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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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令,修正第五點、第十點規定,並自111年7月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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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第五點、第十點規定

 

臺北市政府111年7月11日來函,修正「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第五點、第十點規定。業經臺北市政府111年7月11日府都新字第111601854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1年7月20日起生效。

相關資訊請至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熱門查詢,增設電梯補助B查詢,網址(https://uro.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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