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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屆建築研究成果發表會論文發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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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大 會:共同科館B1演講廳 上午十一時至十二時三十分
發表會:設計館、第四教學大樓 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一、議程主持人須知

  1. 議程主持人負責發表會之發表者時間控制、發問安排、秩序維護等。
  2. 議程主持人請以最短時間介紹發表者現職及發表題目,並確實掌控發表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發表。(每一篇論文發表時間限制在十五分鐘內,論文內容發表時間為十分鐘,另留五分鐘為評論、發問及回答時間)。
  3. 在發問時,議程主持人應控制發問者與發表者間簡短問答,必要時請雙方於會後另行討論。
  4. 議程主持人請於發表會前確認發表者出席無誤,以便應付突發之情況,如發表者缺席、機器設備臨時故障…等情況,若有上述情況發生可於負責時段內稍做議程調動,但以不影響其他發表者的時間為原則。

二、發表者須知

  1. 發表人請提前十五分鐘於各場次報到並將欲報告之檔案交予該場次負責同學彙整。
  2. 發表者依規定蒞場並於指定時間內發表,不得任意調動時間以免損及與會者的權利。
  3. 發表者應於其所屬議程時段開始前向該議程主持人報到。
  4. 每一篇論文發表時間限制在十五分鐘內(包括主持人介紹、上台準備時間),論文內容發表時間為十分鐘,另留五分鐘為發問及回答時間。
  5. 發表者必須事先充分準備,以便扼要地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發表,不可佔用下一場發表者時間。
  6. 會務人員在八分鐘時按第一次鈴提醒,在十分鐘時按第二次鈴結束發表。
  7. 每一會場備有單槍投影機,所有發表者應自行事先準備好所有發表資料,以節省準備發表時間。發表者請於發表會該場次進行前十五分鐘(上午第一場次8:45、下午第二場次12:45、第三場次2:45),前往發表會場報到,並繳交發表內容PowerPoint檔案之光碟,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論文名稱及發表場次。
  8. 除上述設備外,其他所需設備請自行準備。

 

論文發表會詳細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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